详细描述
石灰与水泥加水混合后的失效时间受气温影响,有明确的施工规范要求:
常温环境(气温≤30℃):拌制完成后需在4小时内使用完毕,超时后砂浆流动性大幅下降,强度会明显降低。
高温环境(气温>30℃):水分蒸发速度加快,凝结进程提前,需在3小时内用完,避免砂浆提前初凝失去施工性。
超时后的混合物会逐步失去可塑性,完全凝结硬化后就无法再进行砌筑、抹灰等施工作业,只能作为废料处理,严禁二次加水拌和后继续使用,否则会导致强度严重不达标。广西石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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